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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芜湖入托补助标准
(一)托育机构奖补
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进行核算,每生每年400元(公立机构每生每年600元),分上半年、下半年由各县市区分别统计、发放。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与县(含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下同)按2:8比例、市与区(含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按 4:6比例承担。
(二)婴幼儿入托补助
在我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多)孩每人补助1000元/月、2000元/月,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与县按2:8比例、市与区按4:6比例承担,由各县市区直接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
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5年3月1日前已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2.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 纪、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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