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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住房公积金共济使用贷款额度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及配偶均须是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连续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 3.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等于申请贷款额度的20%; 4. 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及配偶的贷款申请表; 6. 房屋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填写贷款申请表; 2.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网点提交申请;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通知书; 4. 申请人持贷款通知书及贷款合同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 银行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举报 -
芜湖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共济使用贷款额度?
缴存人和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现行贷款计算规则(两个公式)计算,未达到贷款最高额度时,可申请共济使用夫妻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缴存人为单身的,可申请共济使用本人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共济后可贷额度总计不得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如果同时符合“上浮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
“共济使用贷款额度”政策对参与共济人的账户有什么要求?如果共济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是否具备再次参与共济的资格?公积金共济人参与共济的情况,算不算作公积金贷款的次数? 参与共济人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参与共济后,主贷人及配偶未足额提取时,共济人可参照我市公积金购房和还贷(含提前还贷)政策,提取差额部分(共济人购房支取不需要留贷款金额的十分之一)。
如一方父母参与共济后贷款额度仍不够,另一方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共济,但共济人不可同时参与多个子女的贷款共济,其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负债一并算入还款能力范围。共济人需在办理贷款时签订承诺书,共济贷款出现逾期时,共济人账户需承担还款义务。在此笔贷款未结清前,共济人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再向他人提供共济额度,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含异地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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